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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學生玩“撓癢癢”被磕斷牙 同學家長學校賠償
來源:中國新聞網 發(fā)布時間:2014年10月18日 點擊:1695次
武昌區(qū)一小學兩名三年級女生小藍和小晶(均為化名)在校園內玩"撓癢癢"游戲,沒想到,小藍頭部磕地,上門牙牙冠折斷,小藍將小晶和學校告到法院索賠。記者昨天獲悉,武昌區(qū)法院判決小晶的監(jiān)護人按照責任劃分賠償4800元,學校賠償3200元。
小藍和小晶都是武昌某小學三年級學生。去年6月3日中午12點,課間休息時,兩人一起玩耍,小晶撓小藍的癢癢,小藍頭朝下,小晶用手扶小藍的頭部,因雙方力量對比不足,小藍撲倒在地,牙齒磕在地面,導致上門牙牙冠折斷。經法醫(yī)鑒定,建議小藍18歲后再進行修復,目前價格在3000-4000元,在修復一次后需要更換一次,其更換費用為2000元,法醫(yī)鑒定費為1000元。
因兩個孩子都是未成年人,小藍及母親將小晶及父親、武昌某小學告上法庭,小藍的監(jiān)護人認為,因小藍年幼,牙齒殘冠修復需待18歲成年以后,此項后續(xù)費用估算數(shù)額較大,雙方多次協(xié)商無果,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小晶和學校共同賠償后續(xù)治療費、精神撫慰金、鑒定費16000元。
武昌區(qū)法院認為,小藍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,與小晶一起玩耍,其對行為的危險性沒有辨別能力,對損害的發(fā)生不存在故意和過錯,小晶對小藍的身體撓癢,與小藍牙齒磕地有因果關系,依法應由小晶監(jiān)護人承擔賠償責任,而學校沒有派員看管學生的日常活動,沒有發(fā)現(xiàn)危險行為及時予以制止,應承擔相應民事賠償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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